互聯網公司大凡可以分三代:
第一代為門戶網站,當年以新浪、搜狐、網易、騰訊等為代表,均在美國納斯達克或香港上市,仍未上市並日子過得還可以的,是行業裡領先的垂直網站(與媒體),做大而全“門戶”而未上市的,迄今所剩無幾,大多由政府支持。在美國,雅虎是典型代表。除此之外,還有電子商務公司,國內是阿里巴巴,美國有EBay和Amazon。
第二代為互聯網搜索引擎技術與服務公司,國內是百度,美國中學,美國是谷歌。
第三代為Web2.0公司,其中目前看來可能最有戲唱的,有兩個“派別”,一個是SNS(社交網絡),國內有若干家,背心,美國有Twitter (09),Facebook(08), MySpace(06-07)(括號裡年份註明它
的各自最“紅火”的年份),徵信社。
另外一派,就是網絡視頻。
其實,網絡視頻從06年火紅一陣子之後,已開始“分家”:一支是UGC(用戶上傳短視頻),美國以YouTube為代表,國內有優酷、土豆、酷六等。此路不通(我在從前博客中已分析過),且越走越難。另一支是Hulu模式的網絡電視,國內有PPLive,玻尿酸,PPS等。未上市網絡電視是
未上市大勢所趨,但各家是否能跑到IPO的起跑線上,還有待各自的努力和運氣,與下面分析的贏利模式相關。
未上市互聯網的奇妙之處,在於“長江後浪推前浪”,第一代成功的互聯網公司很有可能被“後生”追上並赶超,美國的雅虎與穀歌只是其中的序曲,所以,偉大的互聯網公司,都朝“平台型”發展,希望在自己的平台上,能不斷通過併購、兼容新的互聯網“殺手級”的應用,否則就會大勢已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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